安徽公司取名的网站
为建立有效的创新创业资源与资本市场对接机制,助力国内外高校师生创业科技人员(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安徽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省科技厅牵头设立安徽省雏鹰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谷资本”)为母基金的管理人。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启子基金管理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规模
子基金分为师生创业子基金和创业团队子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为国内外高校教师、学生和创业团队提供支持。
师生创业子基金单笔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创业团队创业子基金单笔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
(二)设立形式
母基金投资的子基金采用认购制,遵循“资金跟项目走”的原则,根据子基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按约定比例出资。 子基金投资项目按照投资协议,以市场化方式出资。 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地方平台公司等机构牵头设立子基金,引导保险资本、银行资本、资产管理公司等社会资本参与出资。
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40%。 考虑到子基金管理人申报机构的科技创新项目资源和募集资金能力,该比例可适度放宽,最高不超过40%。 70%以上。
(3)持续时间
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子基金股权资产转让或变现受到限制的,经子基金投资人一致同意后可延长2年(不得超过母基金期限) .
(四)资金管理
子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基金募集管理、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委托具有子基金托管资格的安徽省境内银行机构进行资金托管和监督。
(五)组织形式
子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或公司。
(六)注册地
子基金原则上应在安徽省注册。
二、评选资格要求
(一)报告机构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正式签署前,实收资本或实际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中国。
(二)报告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失信、违规造成重大社会质疑或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况; 报告机构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 报告机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三)管理机构、高管人员和管理团队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受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3年内未受行业自律组织处罚年。 本次评选所有材料中涉及的管理团队均指管理机构为申报基金配备的专属管理团队。
(四)在正式签订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前,申请机构须在安徽省内设立固定办公地点,并配备敬业、稳定的管理团队。 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工业项目投资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有1名核心人员常驻安徽。
(五)申请机构选定后,需向管理基金出资。 认缴出资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具体出资数额和比例应当在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中载明。
(六)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符合中基协注册标准)只能申报1家,且只能申报1只基金。
3、管理费及绩效奖励
(一)管理费
根据市场情况和行业惯例,母基金管理人与子基金管理人协商确定管理费的计提标准。 基数不超过基金已投资未提取的数额。 投资期间的管理费率原则上不超过2%,退出期的管理费率为投资期管理费率的50%。 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二)绩效奖励
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超额业绩奖励按不低于6.5%(年单利)的门槛收益率计提,超额收益的20%奖励给子基金管理机构。
4.投资限制
(一)投资领域
子基金对初创企业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子基金投资金额的70%。
(二)投资禁止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并购为目的,或参与省内投资项目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AAA以下企业债券、信托产品、非保本理财产品、保险计划等金融衍生产品;
3.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和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存款或变相接受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同业拆借;
5.对外投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在产能严重过剩地区投资新增产能项目,投资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
8、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
(三)回流投资要求
子基金投资于在安徽省创业的海内外教师、学生和创业团队安徽公司取名的网站,不得低于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在子基金出资额的1倍。 单个项目累计投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0%。
为进一步强化基金投资“双招双引”工作的骨干作用,子基金对省外被投资企业的投资额度,可按子基金对省外被投资企业的投资额计算。下列情况下在我省投资的企业,包括:
1、子基金存续期间,所投资的安徽省外公司注册地迁至省内(5年内迁出的除外)安徽公司取名的网站,或被安徽省注册企业收购(限控股型收购或并购);
2、投资企业注册地在安徽省外。 投资本项目,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纳税人、生产基地、研发基地设在安徽省,或在安徽省设立子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投资额子基金对安徽省以外投资企业的投资情况;
3、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基金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管理其他不属于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的基金,新投资于安徽省内注册的公司或投资于安徽省外注册的公司并符合前述条件。
(四)再投资实施细则
1、落实子基金合伙协议中的再投资要求;
2、母基金根据子基金累计到位资金、剩余投资期限等情况,制定子基金每年应完成的再投资任务为基数。 子基金每年完成的再投资金额不低于基数的80%,剩余的再投资任务应在投资期的最后一年完成。
五、管理与考核
(一)创谷资本可委派董事、监事、投资委员会委员、观察员等管理子基金,依法行使投资者权利,开展投后管理等事务,但不参与子基金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二)创谷资本有权对子基金拟投资决策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相关文件及子基金协议进行合规审查,并拥有一票否决权对上述事项的权力。
(3)创谷每年对子基金进行考核评价,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六、收入分配
子基金原则上可以立即提取,收益分配按照“先还本后分配”的总体办法进行。 子基金的投资收益先按照子基金各投资者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给各投资者,直至各投资者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剩余投资按照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规定分配收益。
7. 资金的提取
(一)约定退出
子基金为有限合伙基金的,母基金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约定退出。 子基金以其他形式设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协议执行。
(2) 提前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母基金可选择提前退出:
1、未在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签订后6个月内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或者增资手续;
2、出资已配置至子基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子基金未参与参股(交割为准);
3.子基金投资项目不符合政策导向;
4、子基金管理机构的重大变动未经相关基金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发生变化;
5、发现其他危及基金安全或违反事先约定的政策目标等情况;
6、子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投资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7、未按照合伙协议投资;
8、其他不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情形。
八、工作程序
公开评选流程如下:
(一)公告
子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公告应当向社会发布。
(二)资格初审
创谷资本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符合资格要求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
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的申报机构应安排基金专属管理团队负责人进行现场陈述、答辩、沟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告机构应准备一份PPT陈述,报告顺序按照当日现场抽签顺序进行。 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
专家将根据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和现场说明进行综合评价。 创谷资本将在综合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候选管理机构进入尽职调查程序。
(四)尽职调查
对管理机构候选人进行尽职调查和渗透检查。 尽职调查或渗透检查发现申请材料提供虚假、不真实信息或伪造数据、材料、证明,或违反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相关规定等情形的,创谷资本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候选人管理机构。
(五)公示与决策
对通过尽职调查的候选管理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示完成后,谷创投将按照母基金决策程序审核确定候选子基金管理机构。 子基金能否成功设立,以母基金的最终投资决策为准; 若子基金未能通过母基金的投资决策,导致其设立不成功,母基金和创谷资本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遴选通知
子基金通过母基金的投资决定后,将向被选中的基金管理人发出遴选通知。 子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遴选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子基金的工商登记。 如未按时完成,创谷资本有权取消其管理资格。
九、申报要求
(一)申报期限及方式
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00至2023年3月24日17:00(以收到申请材料为准)。 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材料一次性盖章,于申请截止日期前递交(邮寄或现场)至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900号众安创谷科技园C5栋。
(二)申请材料
申报机构应按照《安徽雄鹰计划专项基金子基金申请材料(格式)》(附件2)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电子材料1份(保存在U盘中,一并提交,文件名称:“申报子基金名称”申请材料+申请机构名称;申请材料密封袋正面需注明“申报子基金名称”申请材料+申请机构名称)。
1、申请材料应明确拟申请的基金类型,对本公告实质性内容如子基金的基本要求、子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一一回复. 安徽省雏鹰计划专项基金子基金申请材料(格式)相关附件及参考模板整体结构不变;
2、纸质材料应分别列明产品目录及相应页码,规范印刷装订成册(必须装订在左侧),加盖缝章,封面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报告机构(或授权代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正文须逐页加盖公章(复印件可为原件复印件);
3、电子资料应包括原始资料(PDF文档)和可编辑文档(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的扫描件。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 申请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逾期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无效。
十、其他事项
1.报告机构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承担全部责任。 如提供虚假材料,母基金将不再合作;
2、本公告仅为邀请函,不构成合法要约。 创谷资本将按上述程序遴选最佳子基金管理机构,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3. 创业谷对申报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